主讲人:张 翔 副教授
主持人:谭 荣 教授
时 间:2020年11月20日
地 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311会议室
本次浙江大学科斯经济研究中心的午间沙龙,邀请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翔副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以上述三个问题为引子,从长寿风险分担和收入再分配的角度,带我们一起重新思考社会养老保险。
(1)社会养老保险中的长寿风险分担
现收现付制表面上是工作一代和退休一代之间的转移支付,但本质上仍然是长寿参保者和短寿参保者的长寿风险分担。但可保风险基本要求是风险发生频率较低,而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数参保者会领取待遇。如果说养老保险不像“保险”,那么多少岁退休才像“保险”?
针对这些问题,张翔老师建立了代内长寿风险分担模型和代际长寿风险分担模型,通过“代际长寿风险分担系数”在均衡净保费原则下的精算公式,结合基于中国国民生命表,初步刻画了人口结构、养老金领取年龄与代际长寿风险分担系数之间的关系。
(2)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收入再分配
本部分试图在考虑不同缴费基数参保者寿命差异的情况下,对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同缴费基数参保者的收入再分配效果进行实证研究。首先,用省级数据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典型不同缴费基数参保者退休时的平均余命进行估计,发现在控制了相关变量之后工资收入仍然与退休余命显著相关,由此估计得到典型不同缴费基数参保者退休平均余命的差别。依据上述对平均退休余命的估计,我们计算和比较典型不同缴费基数参保者的内部收益率。
研究发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上呈现微弱的正向收入再分配。虽然低缴费基数参保者内部收益率略高于中、高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但其内部收益率因相对较短的寿命而大大降低。
这也提醒我们在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政策时需要对低收入者予以特别关注。
小结: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综合考虑长寿风险分担和收入再分配。长寿风险分担针对长寿参保者和短寿参保者之间关系。收入再分配针对高收入参保者和低收入参保者之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