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导读(5):论效用与习俗

发布时间:2021-12-22

【转载出处】罗卫东 来英书院


在详细阐明自己的“正义论”、“良心论”之后,斯密用了两卷的篇幅分别探讨了效用和习俗对道德情感和道德判断的影响,可见他对于这两个问题的重视。

斯密之所以在对他自己的道德情感理论的主要方面进行了讨论之后,还要对效用和习俗的影响加以具体地讨论,原因之一是道德理论中的效用论和习俗论是当时较为有影响的两种理论。前者以休谟为代表,后者以常识学派的黎德为代表。两人都是苏格兰著名的哲学家。尤其是休谟,不仅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也是斯密本人的挚友。斯密不同意他们两人的观点,感到需要运用自己的同情心理论来对以上这两种当时流行的理论进行必要的批评。第二个原因是,斯密对于效用问题有自己特别的知识上的背景,与休谟不同,他是一个受到加尔文主义影响极深的人。斯密把“神”的意志和人的意志加以分别处理,认为两者在终极上是统一的,但是人并不知道神意。这样,神需要有一定的手段来引导人类的活动,以便实现那个总体的目的。所以,斯密打算在这个部分深入讨论在道德判断上人类如何处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全部的六个版次中,这两卷在内容上都几乎没有做任何实质性修改,只是做了一些篇章安排上的微小改动。这表明斯密这方面思想是早就成熟稳定了的。他试图为私利和公益这个当时争论相当激烈的话题提供一种解释。大家知道,他后来在《国富论》中加以发挥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在第四卷论效用中已经相当成型了。

先说说《道德情操论》的第四卷。

这一卷主要讨论“效用”与道德的关系。这一卷的分量不大,但仍然有其重要性。在这里,斯密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人类的道德判断,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审美和利益的影响,为什么会发生本末倒置的情况。他要对如下问题做出解释:一桩事情或一件物品的“美感”、“效用”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人的道德判断和行为决策?为什么有些人会被手段和工具的美所吸引而反而忘记了真正有用的目标,为什么本末颠倒?这在多大程度上是应该的?人类该如何对这样的事情做出评判?

比如,我们买手表,本来是为了掌握时间,但却常常更看重这手表的内部机械的精美和外观的漂亮,极端情况下,我们会犯买椟还珠的错误;财富本来只是人类实现幸福生活的手段,可是,人们常常让金钱主宰了自己的命运。

在人类的许多经历中,变主为奴、反仆为主的事情十分常见。这到底是为什么?斯密在这里给出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说明,他说,人类作为被造物,不知道人生的真正意义和世界的终极意图,不能实现超越和自我清明,但却无往而不在持续地寻求生活目标与人生意义。让人类囿于自己的局促偏狭甚至“错误”的感知、“可笑”的欲望,去行动,去实践,去创造,从而让世界变得生机勃勃、繁衍不息,这是造物主使出来的一个“骗术”。而人们因审美和利益而产生的感觉就是这个伟大骗术的主要奥秘。

人,如果去掉由于审美和功利所造就的动力,就不会殚精竭虑去做事,不会披星戴月去劳作,不会克勤克俭去积累财富,社会也就不会繁荣和进步。造物主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而每个人只是其中的一枚棋子,其进退看似自主的行动,实则不过是实现造物主意图的一个工具。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利益,都以为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其实在客观上而言,常常是达成了出乎个人想象和欲求意外的公共目标。

斯密认为,自然以这种方式欺骗我们是一件好事。正是这种欺骗唤起了人类的勤劳动机,并使之不断保持下去。它最先促使人类去耕作土地,营造房屋,建立城市和国家,去创造和发展一切给人类生活增光添彩的科学和艺术,这些科学和艺术完全改变了地球的整个面貌,把自然的原始森林变成了肥沃的平原,使贫瘠和人迹罕至的海洋变成了生活必需品的新的储备库以及地球上各个国家开展交通的康庄大道。

比如,一个地主为他对美和浮华生活的欲望所指使,试图从土地中获取更多的产出,无论他在人性上是多么地冷酷无情,试图独自享有土地上的全部物品,但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他的胃袋没有特别地大,不可能将这种产出全部据为己有,他必须要请人来对这种产出做精细加工,为此必须支付报酬,他必须与穷人分享经营的全部成果。这个地主的贪心反倒使得其他人得以生存。这样,“他们就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指引,去对生活必需品做差不多与全部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同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种族的繁衍提供了条件。”

总之,人类在自然的蒙骗下把“财富和地位的快乐”想象为“多么伟大美丽高贵的东西”,为其而辛劳,其客观结果是增进了公共利益。因此,个人即使完全不知道何谓公共利益,即使他完全缺乏公共精神,也会被这只看不见的手导引到某种增进公共利益的结果上去。在斯密看来,这就是“神”的意志的自然展现。

斯密的这个思想十分地有意思,也十分深刻,它为多年以后在《国富论》中更详细地展开关于利己心、交换、分工、财富生产与积累、自然自由、公共利益等的体系性的论述做了哲学铺垫。他也为创建某种能保障个人按照自己意图去行动的社会秩序进行了哲学辩护。

当然,人类被审美上的效用所迷惑,颠倒目的与手段,也蕴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这种感情极容易助长某种“乌托邦”式的“体系精神”的泛滥。即不仅在个人事务中,而且在社会政治事务中都实行一种完全的、精密的、优美的犹如钟表机械一般的行为标准,强制性地以这种完美标准去规范一切成员的言行,这往往会导致残酷的违反人性的暴政。所以,斯密提醒大家,人是有局限的被造物,不能直接用“神”的标准去要求人,如果宇宙中有“神”的意图,那也不是直接命令人做这做那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人自由自主地为自己感受和理解的人生目的去行动来间接实现的。

所以,我们需要对现实中的人的局限性有一种主观的自觉,同时又要有自由和宽容来对这种人性加以合理的运用,使其既有益于个人,又自然而然地有益于社会,这是所有立法者和政治家都应该理解并秉持的“公共精神”。

斯密坚持认为,在道德判断方面,效用所具有的影响相对于合宜性而言是次要的。但是,这样一来他就必须面对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曾经有过多种多样的习俗,在这种习俗下生活的人们对于一种物品的美丑的看法,以及一种行为的善恶判断是依据于各自的合宜性判断的,如此一来,五花八门的习俗所导致的各得其所的合宜性会引起对同样一个行为全然不同的道德评价,这样一来岂不是没有一种稳定的道德判断标准了吗?如果我们承认这种习俗决定下的合宜感的合理性,那就要否定世间存在着某种绝对性的、一致的道德判断?而如果我们坚持绝对性和一致道德判断的可能性,那就得否定现实的各种各样习俗的正当性?

这样,斯密自然而然地面对的这个问题正是《道德情操论》第五卷的主题。在这一卷,他讨论了习俗、风尚这些现实历史因素对一个人的审美道德判断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评判这种影响。其论证逻辑是完全照搬了第四卷的,即先是讨论了习俗和风尚对人们审美判断的影响,然后讨论习俗和风尚对道德判断的影响。

斯密承认,在人类的审美判断中,习俗、习惯和时尚、风气有着不容置疑的影响,这些因素是支配我们关于各种美的判断的原理。习惯实际上是人们基于累积性形成的对对象及其相关关系稳定认识的一种可重复活动,是一种对外部事件因果关系稳定性的预期。休谟将习惯当作是人类有限知识的主要来源,在他看来甚至因果联系在本质上也不过是一种心理习惯或者倾向而已。在审美问题上,斯密显然是同意休谟的观点的。他认为,我们关于外界的某个对象是美是丑的判断,主要是一种习惯性的联想,在于我们对于外界对象在空间或者时间上的相互联系有一种合理的信念。如果这种联系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宜性,习惯也会使人适应于这种联系,“习惯或者会减弱、或者会全部消除我们的不合宜感。”一旦这种长期适应了的对象间的联系突然消失,人的心理马上就会产生一种严重的不适应。而如果在对象之间的联系之中本来就存在着某种合宜性,那么这种联系一旦消失,人们会变得更加不知所措。

至于风气,虽然本身不是习惯,但是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习惯。与习惯一样,它是一种对象之间的联系,某种流行的时尚,实际上是与某些特定阶层的特定趣味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在斯密看来,习惯也好、时尚也好,其实都是对象或者现象间的特定的或者稳定的联系。斯密以他渊博的历史知识和文学修养讨论了家具、服装、建筑、诗歌中时尚的变化以及审美观的转型等多个事例。他试图要说明的是,每一种物品,它的自然特性和功能,有与此种特性和功能相适应的结构和形态。所以,符合其本质特征的结构、形态、表现,就是美的,否则就是丑的。我们不能够用猴子的结构、比例、形态的标准来衡量人类的美和丑,反之也不行。习惯和风尚始终在变化,但即使这样,我们仍然是可以从中寻求某些不变的审美原则,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物品的现象形态及其所呈现的功能是否能够很好地适宜于这件物品的存在目的。如果能够,那么就是美的,否则就是丑的。习惯和风尚与审美判断之间的不稳定关系由于这种合目的性好坏而被缓和。斯密相信即使习惯的多样和时尚的多变,我们还是可以相信某种稳定的审美依据。

与人类审美易受到习惯和风尚的影响不同,人类的道德情感往往不太容易受到习惯和风尚的影响。斯密说,“我们的美感所赖以产生的那些想象的原则,是非常美好而又脆弱的,很容易因习惯和教育而发生变化;但是,道德上的赞同与不赞同的情感,是以人类天性中最强烈和最充沛的感情为基础的;虽然它们有可能发生一些偏差,但不可能完全被歪曲。”

虽然,习惯和风尚对于道德情感的影响不如对审美活动那样地严重,但应该看到,当习惯和风尚同我们关于正确和错误的天然原则相一致时,它们还是会加强我们情感的敏锐性,使我们对一切恶的厌恶更加强烈。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流行甚至有时候会颠倒是非、混淆善恶。

在不同的职业和生活状况中,人们所熟悉的事物非常不同,使他们习惯于非常不同的激情,自然而然地在他们之间也就形成了非常不同的品德和行为方式。这时,人们习惯的表现与他的品德之间的关系就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斯密坚持,即使习惯具有一定的影响道德情感的力量,那么,看来这也主要不是习惯本身,而是由于这种习惯与它所调节的对象之间形成了某种合宜性。而且,这种合宜性往往又是可以推演到一切情形之中的。

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容易使生活在这些时代和国家中的大多数人形成不同的性格,人们的是非感以及对具体问题的评判也会随着时代和国家的不同而不同。斯密区分了文明社会和野蛮社会在习性方面的不同,对其做了多方面的列举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