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经济自由主义(1):经济自由主义的内涵及类型

发布时间:2021-12-22

【转载出处】罗卫东 来英书院

按语:本文是对杨春学教授撰著的长篇论文《欧美经济思想史的意识形态谱系:基于自由主义类型的分析》的补充讨论。

杨春学教授的大作,用10万字左右的篇幅,以经济自由主义或者自由主义在经济学中的主流建构史为主线,对欧美经济思想史的意识形态化及其相应的形态转换问题,做了相当系统而又较为深入的考察。以我的阅读经验,迄今为止,这样的学术行动,在国内的学术界是属于开创性的。不仅如此,驾驭时空尺度如此大的一个主题,要求作者具有宏阔的学术视野和扎实的学术积累,应该说,作者所做的学术努力是基本成功的。

受该文的启发,笔者也有一些心得和观点要表达,但限于水平不可能针对《谱系》涉及的全部内容,只能就个人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初步的阐述。本文可以看作对《谱系》一文的简单评述以及若干论题的补充性讨论。着重对经济自由主义成为具有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原因及其未来的趋势做了考察。文章从学理的正确性(哪怕是部分的和片面的)、实践上的有效性以及接受者的社会支配力这三个方面,解释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以及新古典自由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变迁的内在机理。以《国富论》为典型,对亚当.斯密建构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体系正当性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叙事策略进行了考察。文章认为,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巨变的背景下,经济自由主义除非能够对作为其学理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有效革新,从科学上解决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和一些全新的问题,否则其意识形态地位将会进一步动摇。

全文已经刊载于《经济思想史学刊》2021年第3期,全文较长,为方便阅读,分几期在本公号推送。

自由主义(liberalism),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一个严重意识形态化的概念之筐,是一系列具有家族类似性的思想观念理论的集合。不同的人向其中恣意地投放内容以及按照自己的理解取用相关的含义,这在中国学术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由此便出现了大量本该避免的误用和混用,使得学术界的讨论常常是一地鸡毛。因此必须要区分出它的核心成分和附属成分,并以此为基础来给这个已经被严重混用和误用的概念建立秩序

诚然,自由主义作为具有共同内核观念的思想传统,其不同阶段的流变,以及不同的派别,必然具有基本的内在一致性,换言之,基本共识。考察自由主义,必然要把这种内在一致性的部分概括出来,作为某种韦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ideal-type),比如,在格雷(John Gray)看来,自由主义总是具备着四样重要的特征:个人主义、平等主义、普遍主义和改良主义。《谱系》提出了一种关于自由主义核心成分的概括,即四大命题:第一、个人自由是公民自我所有权内在的自然要求,也是生命价值之所在。这是自由主义的基石。第二、社会成员在其个人自由权利非常广泛的范围之内自由行动过程中,市民社会可以实现自治,形成良好的秩序。第三、国家和政府之所以存在,其使命就是保障个人的生命、财产、自由与平等之类的基本权利。第四、民主是制衡国家和政府权力的有效政治制度安排。《谱系》认为四大命题在自由主义发展过程中不断地被提炼和再定义,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被不断调整,从而令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获得不同的表现形态。

那么,应该如何来对不同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进行甄别和分类呢?

《谱系》提出了一种分类的思路:在这里,我们对自由主义进行分类的核心标准是对自由概念的理解,即是否同意把自由消极的自由拓展到积极的自由?按照伯林(贡斯当)的经典解释,所谓消极的(negative)自由是指免于……的自由(freedom from,即从他人、特别是国家的束缚和强制下解放出来的状态。所谓积极的自由是说……的自由(freedom to,即希望扩大个人享受自由的能力,包含着获得某种结果的权利。它关心的问题是:决定某人不要这个而要那个、不是这个而是那个管制乃至干预的根据是什么,以及谁来决定(以赛亚·伯林,2011)。根据这种标准,我们把自由主义分为三类具体的历史形态:古典自由主义(theClassic liberalism)、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或现代自由主义)和新古典自由主义(Neo-classic liberalism)。

这三种自由主义的界定,不仅是就其理论本身的逻辑而言,也是呼应了某种历史逻辑。从历史上来看,作为自由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对象是封建主义时期所存在的各种限制措施;作为自由资本主义改革者的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的矛头对准的是西方社会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新古典自由主义所针对的是二战之后西方社会中政府规模和活动范围日益扩大的趋势。

概言之,经济自由主义及其核心部分与附属部分的流变,是历史进程所导致的观念及其集合体内部演化的产物。《谱系》的这个把握是正确的。

在这里,我认为,对新自由主义与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分,是《谱系》一文对中国的欧美经济思想史研究做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全文的一大亮点。以英语为母语的学术界,对“neo-liberalism”“new liberalism”这两个词的内涵的差别是基本清楚的。但是在中国的学术界,普遍发生的现象就是简单地将两者都翻译为新自由主义。正如《谱系》一文所指出的,国内学界和媒体用于指称以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n)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英文名实为neo-liberalism;与此密切相关的另一个英文new Liberalism,也被译为新自由主义,两个不同英文概念的同种翻译导致在国内相关讨论中出现严重的混乱,以至于出现神仙打架的局面。从词义的角度来看,‘new’‘neo-’虽然都具有汉语所说的之意,但‘neo-’所说的具有复制、模仿(copy)先前事物之意。这个说明是很重要的,正如分析哲学一再提醒的那样,在大多数情况下,糊涂的观念都起因于语义界定上的混乱。我查了平常习惯使用的《柯林斯COBUILD高阶英汉双解学习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其中关于“Neo-”,是这样解释的,与名词连用构成形容词和名词,指曾经存在过的风格和政治团体的新形式,作为一个前缀,它所具有的功能就是为后接的内容性名词提供一个传承创新的属性。而“new”作为一个形容词,《词典》的解说是全新的、崭新的、刚出现的、新获得的,其中是连一丝传承的含义都没有的。OED关于“neo-”的解释,是源自希腊语neos,指一种新的或复活的形式。所以,当我们返回到这两个词的原义,其间的区别是十分清晰,不易混淆的。当然,一般来说,在neo-后,都会接上classical,以示区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引起误解。不过,一旦出现在neo-后直接接上liberalism一词的情况,那么在英语学术界不会出现的误解,就很容易发生在中文世界。《谱系》在语义方面的严格把握,使得原本在新自由主义大筐子装着的糊涂账,一下子就清晰起来了。

正如我们在《谱系》一文中所看到的那样,一旦将“neo-”“new”的使用区分清楚,则后古典自由主义时代,统称自由主义的思想阵营内部的系统区别,就自然地清晰起来了:“Neo-liberalism”是对“Classic liberalism”的继承、复活乃至弘扬,以及在新语境中的创新;而“new liberalism”则是一种新式的自由主义,一种与“Neo-liberalism”“Classic liberalism”都判然有别的自由主义。当然,如前所述,既然都称之为“liberalism”,那一定有某些共同的核心内容。在这里,即使被称作是“new”也还在某种意义上具备“neo-”的特性。比如,new liberalism关于积极自由的态度,虽然在Classic liberalism那儿不那么明显,但不等于没有渊源。事实上,新自由主义出现之前,属于古典自由主义者的那些思想家中,同样有为后来的新自由主义提供思想资源的,比如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边沁(Jeremy Bentham)、约翰·穆勒(John StuartMill)等等。

由于阐明了“Neo-liberalism”“new liberalism”之间的区别,则朝圣山学社(Mont Pelerin Society)的那一群自由主义者和新古典综合学派的自由主义者之间的区别也就自然清楚了,尽管他们都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由于古典自由主义的内涵和外延相对明确,只要把现代自由主义的基本类型鉴别清楚,则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新古典自由主义这三种经济自由主义的类型,不论彼此之间是否存在或大或小的交集,三个部分的群落轮廓是大致清晰的。

因为对自由主义的核心内涵及其历史与理论两个逻辑共同塑造的类型做出了合理的区分,接下来《谱系》一文对三种自由主义做进一步的阐释就顺理成章,令人信服。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十分准确地解读了“new liberalism”“Classic liberalism”的革新,与古典自由主义不同,这种新自由主义的最根本性特征是倡导积极自由及其相连的一组概念,并将其用于讨论社会政策问题,包括贫困、失业、住房和卫生、疾病等等。新自由主义认为,市场不仅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而且有些问题正是市场发展所带来的。……新自由主义的核心问题是自由、福祉与社会问题之间的关系。按此理路,《谱系》一文做出了新自由主义拓展和修正古典自由主义的三个重要方面:第一、重新定义自由,把积极的自由视为是对个人自由的自然拓展;第二、重新定义社会,把它视为一个有机体,突出平等理念;第三、重新思考国家的角色,把国家视为个人和社会健康发展的推动者。这三个方面事实上覆盖了新自由主义在各个历史阶段和国家的观念及政策实践的各种类型,如新自由主义者在英国的口号是积极自由,在德国是社会自由主义,在美国是新民主,在法国是团结,但他们的事业是相同的,....要求以国家权力来驯服市场权力(埃德蒙·福赛特,2017226)。我们可以粗略地把新自由主义定义为一种带有干涉主义的自由主义

如果说,新自由主义是针对新古典自由主义的革新,则新古典自由主义就是针对新自由主义的学术行动。作为经济自由主义家族中最年幼的一员,它产生于政府干涉主义呈现弊端的时代背景中。它的重要特征就是从古典自由主义中汲取思想资源,但并不止于模仿和复兴,而是以六经注我的态度对其中的若干方面做了极端化的改造。这一学派,具备三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具有捍卫某种自己所偏爱的思想(哲学)观念的强烈动机的学者;基于个人经历的历史经验性评估;追溯并重新回到古典时代的作品之中寻求思想支援。在哈耶克身上,这三个特征体现最为明显和集中。

正如自由主义是一个成员众多的大家族,新古典自由主义也是一个家族,它包括了芝加哥学派(特别是以弗里德曼为旗手的现代芝加哥学派)、伦敦学派、弗莱堡学派、奥地利学派等在内的许多学术派别,彼此之间多多少少有一些差异,但《谱系》提炼出了这一流派的共同特点:第一、坚持个人自由至上原则,而且只承认消极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激烈拒斥积极的自由观念;第二、强调经济自由是一切政治自由的基础和前提;第三、认为国家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不幸的存在,反对一切扩大政府功能的举措,要尽一切可能把政府的行动限制在最小范围之内。第四、重申和论证个人自由与作为政治自由实现形式的民主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内在联系。这四个定性的特征在不同的门派上表达为程度上的差异,有的表现温和,有的表现极端。最典型的就是奥地利学派,在维塞尔(Friedrich von Wieser)与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偏温和的哈耶克和偏激进的米塞斯(Ludwig Heinrich Edler von Mises)

新自由主义也好,新古典自由主义也好,都重视从古典自由主义作品尤其是十八、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作品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思想观念,比如,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找到了孟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和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哈耶克找到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如斯密(Adam Smith)和弗格森(Adam Ferguson)等。这些经济自由主义的不同派别,不论彼此的意见分歧有多么严重,也不论他们各自如何看待传统思想资源,却都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当做主要的思想渊源。

由此,《谱系》提出了三点理由把《国富论》作为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谱系的参照点,第一、《国富论》是现代经济学诞生的标志性作品,是经济思想史上的扛鼎之作,是欧美经济学的圣经;第二、斯密是自由资本主义的教父;第三,在对斯密著述的各种解读中,我们大致上可以识别出各个学派分歧的某些思想史根源。围绕这个参照点,《谱系》画出了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诸构成部分的图谱,这个图谱以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为中轴,确定了形形色色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坐标。

在剩下的文本中,《谱系》以三种具有继起关系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及其具体的学派展开了较为详细的历史叙述。这个叙事具有了自己鲜明的风格。特别的就是以思想和理论的叙事取代了技术和分析的叙事。